孕妇在什么时候必须做引产呢?引产一般是用于人流失败之手的补救措施,对女性有着一定的伤害,九江仁爱医院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主张女性做引产手术,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就必须采取引产来终止妊娠。那么,孕妇在什么时候必须做引产呢?以下就是九江仁爱医院专家给出的详细介绍。 九江仁爱医院专家指出,孕妇在以下情况就必须做引产: 一、孕妇羊水过多,孕妇羊水过多时,孕妇的子宫底会急骤的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会造成心脏移位,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等。一旦被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应立即引产。 二、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一般患有这些病症的孕妇,常会感到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一旦发现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三、患慢性肾炎的孕妇,通常情况,患有这种病的女性本来就不适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会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所以,患慢性肾炎的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四、胎儿畸形者或死胎,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倘若经检查发现胎儿畸形胎儿不能生存者或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确定胎儿死在子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出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五、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这种病症一般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的小血管收缩,会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小便排出蛋白、下肢水肿,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一旦继续妊娠时很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而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死亡在宫内。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九江仁爱医院妇科采用的是国外最先进的无痛引产技术薇薇保宫无痛人流,当女性患者出现宫缩后,腹痛消失,使引产患者在痛苦情况下轻松结束分娩及清宫手术,也避免引产手术而导致的其他妇科发症,也减少了女性的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创伤。 温馨提示:女性朋友如果要进行引产手术,一定要及时到正规专业的医院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点击在线咨询,我院的专家将会为您详细进行解答。如您需要就诊,请及时在线点击网络预约,通过网络预约来院就诊,可享受看病无需排队、优先就诊的特权。 八年来,我院坚持更加便民的"一站式"医疗服务,为每位患者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坚持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服务,严格为广大患者的病情资料等各项信息保密。同时为响应"十八大"医疗新政策,落实"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凡在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来院就诊,不论之前是否参保,都能够享受到更加便利、快速地报销医疗费用。而且只要到九江仁爱医院指定科室就诊,就可获得最高达50%的医疗费用现场报销,体验"十八大"带来的看病实惠。 (责任编辑: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