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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术孕妇什么时候需要做?

时间:2011-08-25 12:47来源:未知 作者: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医院 点击:
意外怀孕的女性通常情况下是进行人流术来终止妊娠的,女性朋友怀孕28周后,由于种种原因,为了保证孕妇的健康,必须终止妊娠,这时也需要做引产术。

    意外怀孕的女性通常情况下是进行人流术来终止妊娠的,但是如果错过了人流的最佳时间,就需要做引产术了。当然,引产术并不仅仅限于这种情况,女性朋友怀孕28周后,由于种种原因,为了保证孕妇的健康,必须终止妊娠,这时也需要做引产术,女性朋友一定要引起重视。
   
    孕妇什么时候需要做引产术
   
    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医院专家说,孕妇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做引产术:
   
    1、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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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妇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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